-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8-09 11:28
您好,不可以,同时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所得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企业所得税政策。
这是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第一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是税务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 月18日在“新闻发布-减税降费在行动专题专栏-总局问题答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问答”中对问 题“运营污水治理项目的企业,从 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环保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 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 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复如下,就企业运营的项目而言,如该项目同时符合项目所得减免和小型 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上述企业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
Cinderella 追问
2024-08-09 11:31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8-09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