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分公司注销时欠总公司600000,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为600000,分公司一直未分配过利润,分公司注销并入亏损时总公司的分录:借:投资收益(或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12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 分公司 600000 贷:未分配利润 600000,这样对吗?如果不对麻烦告诉正确做法,谢谢!
赵君
于2024-08-09 12:15 发布 15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8-09 12:17
同学你好
分析分公司注销时的情况:
分公司注销时欠总公司 600000 元,通常在分公司清算过程中,需要对其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清理和处置。
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 600000 元,这部分未分配利润在分公司注销时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所给分录的分析:
借:投资收益(或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1200000:这里的 1200000 来源不太明确,一般来说,如果是反映分公司的亏损和债权的处理,金额需要有合理的依据。
贷:其他应收款 - 分公司 600000:将分公司的欠款从其他应收款中冲减是合理的。
贷:未分配利润 600000:直接贷记未分配利润也存在一些问题,未分配利润的调整需要结合整个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规定进行。
正确的做法及分录
首先,分公司在注销清算时,将其资产、负债进行清理,确认未分配利润的最终金额和债权债务关系。
当分公司欠总公司款项时,总公司的处理如下:
借:投资收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目,反映分公司的经营结果对总公司的影响)6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 分公司 600000
同时,对于分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总公司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内部决策进行处理。如果分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需要并入总公司,可能的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分公司)600000
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总公司)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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