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4-08-12 11:11

我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1.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继续教育:在规定条件和期间期限内,按照定额3600元/年或400元/每月定额扣除。其中,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在规定条件和期限内,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其中,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定额扣除)。其中,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 号):
 
1.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 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
2.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
3.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 2000 元提高到 3000 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 3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3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500 元;
4.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 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了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等内容。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官方网站、个税 APP 等渠道查询,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人士。同时,需注意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