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婵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8-13 09:41
不属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对其联营企业进行增资(未达到控制)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这种交易涉及到企业合并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等,通常涉及控制级别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具体情况下,如果一家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对其联营企业进行增资,这通常被视为企业作为股东扩增投资,属于被投资方接受股东的权益性投入,因此适用权益性交易准则而非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这是因为这种交易直接涉及到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投资增加,而不是两个独立实体之间的资产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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