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4-08-21 09:20

你好!制造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政策背景和适用主体、优惠内容和适用范围、研发费用等内容。而相关的稽查案例则包括**项目真实性和合规性、委托研发费用的真实性、直接材料费用的划分等。
 政策依据:
1. 政策背景和适用主体:
制造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针对制造业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时给予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该政策适用于主营业务为制造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2. 优惠内容和适用范围:
 制造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不含负面清单行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并形成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3. 研发费用: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还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等其他相关费用,这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
4. 合作研发费用:
  对于企业委托或合作的研发活动,也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和计算方式。例如,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的费用,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5. 管理要求:
 企业需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同时,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
稽查案例:
1. 项目真实性和合规性:
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中,曾有企业尝试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作为研发活动申请加计扣除。例如,某企业的“智能多功能办公桌”项目,由于其创新性不足,被专家鉴定为不属于研发活动,因此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 委托研发费用的真实性:
在委托研发活动中,委托方需提供受托方的研发费用明细。曾有企业因提供的委托研发费用明细不真实而被责令补税。如某电力公司委托科研单位研发,但外调发现受托单位提供的研发费用明细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最终导致补税并被要求对所有委托研发项目进行外调核查。
3. 直接材料费用的划分:
 对于直接材料费用的划分,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例如,某石油钢管企业将每一根钢管立项为研发项目,并将直接材料作为研发费用申请加计扣除。然而,税务机关认为这些直接材料实际构成了产品的一部分,不应计入研发费用,最终企业被要求补税。
4. 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问题:
  关于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问题,也是税务稽查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如某风力发电设备生产企业,部分设备被用于生产和研发共用,但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未能准确说明,导致税务稽查时被发现并要求补税。
综上所述,制造业企业能更全面地了解和把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依据和相关稽查案例。企业应当确保其研发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创新性,避免因项目不符合政策要求或费用归集不当等问题而导致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或面临税务风险。同时,企业还需关注政策的最新动态,及时调整自身的税务筹划和研发管理策略,以最大化地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自身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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