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遇到一个事情,就去年上面让另一家公家开票给我司,类似走账的那种,没有实际交易,冲业绩那种,当时开的是网络视频服务的发票,进的管理费用,现在税务查出来,要做进项转出,需要怎么账务处理?
动人的大门
于2024-08-26 10:14 发布 11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智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8-26 10:16
您好!针对这种情况,您需要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 首先确认税局要求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通常是因为此类发票不合规。
2. 在账上找到涉及该发票的“管理费用”科目,将其借方余额进行调整。
3. 借:管理费用(原记账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同时,减少相应的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5. 记录上述调整过程,并附上税务部门的通知或说明作为附件。
请确保在操作前与会计师沟通,以符合当地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祝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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