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18-05-17 23:46

201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具体条件是: 
(一)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一般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一)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特殊条件 
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 
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崔老师 解答

2018-05-17 23:48

增资和新增股东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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