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动产/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自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其他权利)→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其中【有权利凭证的权利指的是什么?】【质权(其他权利指的是什么?】
宏艳
于2024-09-07 08:34 发布 5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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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9-07 08:44
您好,有权利凭证的权利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其他权利③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权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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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9-07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