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17 09:39

你好,根据收取的利息金额开具相应发票就是了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8-05-17 11:46

老师,你好,我现在的行业是一个餐饮行业,做面包西点的,有门店,连锁吧属于,还有一个自己的中央工厂,这些都是独立核算的,工厂主要负责制作半成品给门店配送,我现在就想知道一个产品怎么核算他的成本,成本里边是不是包含组成产品的原材料,包材,人工,能源,折旧,运费,还有税费,是这样吗,确定出成本价之后,怎么样确定它们的售价

邹老师 解答

2018-05-17 11:49

你好,成本不包括税费 
售价这个就不同企业有不同策略了 
一般考虑因素有 成本,市场上竞争商品售价,市场地位等因素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8-05-17 15:03

老师 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 这是什么意思呢?有股权转让的填“是”吗?

邹老师 解答

2018-05-17 15:05

你好 
特殊性税务处理是指区别于一般的税法对企业经营业务的处理,不按照税法对资产、负债和经营活动的一半规定。实质上是对企业的一种照顾。并不是说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得条件就可以不交所得税了。对非股权支付的部分仍应确认转让的所得或损失。比如说,税法一般规定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但如果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企业重组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重组交易各方按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如果是这种情况就选择是,不是就选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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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借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XX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 借 :应收利息 贷:营业外收入 3、收到还款和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贷:应收利息
2014-09-27 22:47:11
借:短期借款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借:财务费用5483.87 贷 银行存款5483.87
2015-06-16 11:18:51
(10万*年利率 )/360*144
2015-07-07 11:10:57
1、支付借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XX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 借 :应收利息 贷:营业外收入 3、收到还款和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贷:应收利息
2014-09-27 13:18:57
你好,做一份协议,利率低于银行利率可以所得税中扣,超出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得调回
2015-05-12 09: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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