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下列各项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上市公司HA公司是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HA公司审计项目组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的母亲李某2021年5月买入HA公司的控股股东PA公司的股票1000股,该股权对李某而言不属于重大经济利益。 (2) B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经理签署了HA公司2016-2020年度审计报告,之后调离HA公司审计项目组,并调入事务所的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复核所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的财务报表。
谨慎的鞋子
于2024-09-24 09:24 发布 104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4-09-24 09:26
(1)存在违反独立性规定的情况。
理由:项目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母亲李某)持有被审计单位控股股东的股票,即使该股权对李某而言不属于重大经济利益,但仍可能因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存在违反独立性规定的情况。
理由:B 注册会计师曾作为审计经理签署了 HA 公司 2016 -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之后虽调离审计项目组但在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复核所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的财务报表,包括 HA 公司,这可能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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