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一个电影制片公司,我们制作一部动画片,找一位王老师提供台词翻译,对方用个人和我公司签署合同,服务内容为【台词翻译】服务,服务成果授权归属我公司且在影片中署名,现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 1、王老师提供的【台词翻译】服务所获得的报酬,个税申报是按【特许权使用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 2、王老师需要提供发票吗,他如何取得发票?个人申请开发票是否有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 谢谢啦!!!
江畔杨柳
于2024-09-24 18:01 发布 15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9-24 18:03
王老师提供的【台词翻译】服务所获得的报酬应按照 “劳务报酬所得” 申报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而台词翻译服务不属于特许权的范畴,故应按 “劳务报酬所得” 申报个税。
王老师需要提供发票。
王老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发票:
王老师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部分地区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代开发票,发票可以选择邮寄或者自取。
个人申请开发票有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人)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10 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如果王老师提供翻译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则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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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