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4-09-25 14:13

这种处理方式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将 7 月份的库存金额加到一起计算不太合理。你是从 8 月份开始合作经营,7 月份的库存是老板在你合作之前的资产状况,不应该直接与 8 月份的库存简单相加来计算你的经营情况。
 
其次,把你 8 月份拿货的金额直接视为向店里的借款也不准确。如果是合作经营,应该明确双方的出资方式、权益分配以及货物的计价方式等。你拿货可能是为了经营业务,而不是单纯的借款行为。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合作开始时,对汽修店的资产(包括库存等)进行评估,确定一个合作的初始资产价值。然后明确你投入的资金或其他资源在合作中的占比和权益。对于 8 月份的经营活动,应该单独记录你的出资和拿货情况,按照合作协议来确定货物的成本核算和权益分配,而不是简单地将拿货视为借款并与 7 月份的库存混为一谈。

壮观的麦片 追问

2024-09-25 14:16

就是在合作的之前 我一直是在他店里帮忙做事的 所以就没有想什么 去盘点库存之类的事情   现在财务说之前库存价值180多万  我现在也是很混乱的,那我现在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暖暖老师 解答

2024-09-25 14:16

你们协商解决比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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