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9-25 18:15

在这种情况下,贷方可以计入 “主营业务收入”(如果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在确认收入的条件已满足时)或 “预收账款” 科目。
如果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物业服务已经开始提供,且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基本确定,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商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物业服务尚未开始提供或者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存在不确定性,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商户
贷:预收账款
待后期实际提供服务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再从预收账款结转至主营业务收入。如果是直接确认收入的情况,后期收回款项时冲减应收账款即可

天道酬勤 追问

2024-09-25 18:21

当物业服务尚未开始提供或者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存在不确定性的时候能不能暂时挂在递延收益

朴老师 解答

2024-09-25 18:23

在物业服务尚未开始提供或者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存在不确定性时,一般不建议挂在 “递延收益” 科目。
“递延收益” 通常用于核算企业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主要是与政府补助等特定事项相关。而物业费的收取与政府补助的性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更适合使用 “预收账款” 科目来反映企业预先收取的款项,待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再进行结转。
如果使用 “递延收益” 科目,可能会造成会计核算的不准确和不规范,也不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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