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9-29 21:48

一、增值税计算
 
1. 正常销售不赠送商品时:
 
- 销售 1000 元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00×13% = 130 元。
- 商品成本为 1000×60% = 600 元,进项税额 = 600×13% = 78 元。
- 应缴纳增值税 = 130 - 78 = 52 元。
2. 满 800 元赠送价值 200 元商品时:
 
- 销售总价为 1000 元,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00×13% = 130 元。
- 商品总成本为 1000×60% = 600 元,进项税额 = 600×13% = 78 元。
- 但赠送的 200 元商品也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赠送商品的销项税额 = 200×13% = 26 元。
- 总成本变为 800×60% = 480 元(800 元对应的成本)和 200×60% = 120 元(赠送商品成本),总进项税额 =(480 + 120)×13% = 78 元。
- 应缴纳增值税 =(130 + 26) - 78 = 78 元。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
 
1. 正常销售不赠送商品时:
 
-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 52×10% = 5.2 元。
2. 满 800 元赠送价值 200 元商品时:
 
-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 78×10% = 7.8 元。
 
三、利润计算
 
1. 正常销售不赠送商品时:
 
- 利润 = 1000 - 600 - 5.2 = 394.8 元。
2. 满 800 元赠送价值 200 元商品时:
 
- 利润 = 1000 - 600 - 7.8 = 392.2 元

潇洒的世界 追问

2024-09-29 21:55

按照税收筹划如何计算呢

潇洒的世界 追问

2024-09-29 22:01

老师老师老师 朴老师啊

朴老师 解答

2024-09-30 07:49

同学你好

就是按上面的计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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