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业务就是话费代充啊,比如我收到客户一笔100.5元充值款,然后我付给供应商100元进行充值,然后终端客户是可以向运营商开具发票的,我们代充不提供发票, 1.这属于差额征收吗 2.属于差额征收分录怎么做,都是走对公的 3.不属于差额又怎么做分录,以及申报是自己计算出差额然后报无票收入吗
妞妞
于2024-10-29 08:37 发布 264次浏览
- 送心意
岁月静好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2024-10-29 08:40
同学,您好。话费代充业务通常属于差额征收。
差额征收是指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在话费代充业务中,您收取客户的话费充值款为全部价款,支付给供应商(如电信运营商等)的款项为扣除项目价款,以两者的差额作为计税依据,符合差额征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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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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