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总公司在填表的时候需要填在哪个表里?如果分公司没有在总公司税务局备案,可以顺利申报汇算清缴吗?
进击的熊孩子
于2018-05-23 16:22 发布 333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8-05-24 15:33
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独立核算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只需将财务报表上报独立核算的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在其所在地统一申报纳税即可。
第二,作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无论是内部审计或上市,均不受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影响,无需担心。
第三,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应是季度终了15日内。年度汇算清缴是次年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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