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外籍个人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非高管人员),受某外国企业委派2020年9月2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20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则2020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6 B310 C156 D200
Cherry
于2024-10-31 16:17 发布 13次浏览
- 送心意
新新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10-31 16:26
您好,稍后为您解答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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