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2016年,我们公司给一家会议中心汇过一笔钱是4万元,是公帐走的,发票没有回来(因为某种原因对方不给开),现在我们老板自己在这家会议中心充值了5万元,开了公司的名字。给我冲账用的,并不给他个人报销。开的是餐费 1.这5万元的发票能冲2016年的4万元吗?跟之前汇算清缴有关系吗? 2.如果能,我的会计分录:付老板充值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XXX会议中心 50000 贷:现金:10000 每次老板招待客户,都有餐厅的消费明细,(见图片),我再做分录,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应收款-XXX会议中心,这样做对吗?
刘泳杉
于2018-05-24 11:22 发布 87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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