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租赁出租方的车辆,并让其配驾驶员,驾驶员他们发工资交社保但是费用是我们支付,出租方把驾驶员这块也签合同约定我们支付钱他们给我们开租赁费发票,我刚协商让开劳务费,对方不同意,说合同就是这样约定的,这个合理吗,我们目前的情况是我们租赁他们的车,租赁费已支付,驾驶员这部分是个补充协议,约定了驾驶员工资和社保在出租方,钱由我们打给出租方,出租方给我们开租赁发票,出租方给驾驶员工资太高,我公司就一直没有支付,但我们租赁他们车之后没有活,就跟着他们一起去一家国企拉运天然气,国企结算运费认的是运单上的车辆所属单位,也就是出租方,所以国企把运费全部结算到出租方,再由出租方给我们.目前出租方已收到运费
顺心的小海豚
于2024-12-04 06:54 发布 1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12-04 07:00
同学你好
关于发票开具的合理性问题
1. 从合同约定角度
如果最初签订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由出租方提供配驾驶员的车辆租赁服务,并且约定费用支付后出租方开具租赁费发票,那么从契约精神来讲,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都应当遵照履行。不过,虽然合同如此约定,但从业务实质来看,如果驾驶员主要是听从你方安排、为你方实际工作提供劳务,开具租赁费发票可能并不完全契合业务实质,开具劳务费发票会更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内容。
2. 从税务合规角度
开具租赁费发票意味着将驾驶员相关费用一并打包进租赁服务当中,税务机关在核查时可能会关注该业务实质是否符合租赁服务的范畴。租赁服务通常是提供有形动产(车辆)的使用权,而驾驶员劳务实际上更偏向于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若将其混同开具租赁费发票,有可能存在税务风险,比如不符合发票开具对应的业务实质,导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方面出现问题,税务机关有可能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关于费用支付及后续结算问题
1. 驾驶员工资未支付
由于出租方给驾驶员工资定得过高,你方一直未支付,这属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事项。双方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要么协商调整工资标准,要么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如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确定是否应该按照原约定工资支付,长期不支付可能会引发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责任等问题。
2. 运费结算及分配
国企将运费结算给出租方,是基于运单上车辆所属单位的认定,这符合常规操作流程。但出租方收到运费后,应该按照与你方的约定及时将属于你方的部分转付过来,如果出租方拒绝或者拖延支付,你方同样可以依据相关合作协议向其主张权益,要求其按时足额支付相应运费。
目前的情况存在合同约定与业务实质不符以及后续费用支付、结算等多方面的争议。建议你方与出租方再次友好协商,从业务实质、税务合规以及公平合理等角度出发,对发票开具类型、驾驶员工资标准以及运费分配等问题重新进行梳理和约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法律顾问,以避免后续产生更大的纠纷和潜在的财税风险。
老师你好,我公司A项目2024年度发生了劳务成本50万 问
同学好,一般情况下没收入不能结转成本的 答
老师想问下我们8月份处理了公司的车 之前没残值 问
你好,是的,是需要这样子做的。 答
老师,帮公司申报个人所得税,如何把公司添加到自己 问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1105120977293089&wfr=spider&for=pc 你好,可以参考该链接内容 答
无仓储经营成品油批发,含税价6630,我卖价达到多少 问
你好,没有运费么或者其他如人工资成本么,如果都没有,进价和售价相等就不亏损。 答
老师红冲纸质专票,可以不用收回原发票吗? 问
是的,对方发起红字申请,就不需要收回 答
顺心的小海豚 追问
2024-12-04 07:01
朴老师 解答
2024-12-04 07:17
顺心的小海豚 追问
2024-12-04 09:49
朴老师 解答
2024-12-04 09:52
顺心的小海豚 追问
2024-12-04 09:53
朴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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