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小规模劳务公司 然后现在有人来挂靠我们 前期是包工头自己垫付的劳务工人的工资 现在他们要拨款来挂我们让我们给开劳务发票,然后成本是不是全部是工人工资表,他们前期垫付的工资我可以现在拿来做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还有我们是不是要跟总包方签一个劳务分包合同啊
Time with you
于2018-05-29 09:21 发布 1261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5-29 20:16
您好,来挂靠贵公司开具劳务发票,贵公司的成本不全是工人工资表,还是代交的社保等。其前期垫付的工资,不可以做为贵公司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只有签订合同之后,收到对方的款项,贵公司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代交的社保,才可以作为贵公司的成本,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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