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租赁公司在租赁业务期间没有确认收入,但是在业务期间计提了折旧,现在确定收入金额无法收回,并且胜诉。但胜诉的全部金额(应收+对方违约金)都是无法收回的状态,还需要继续做账,然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吗?还是说不需要做账。
小马小马
于2024-12-11 15:35 发布 9次浏览
- 送心意
波德老师
职称: 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12-11 15:36
你好,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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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违约金不给开发票
不属于增值税业务。
2021-05-21 12:39:18
您好!这个要开票的,实际上这个相当于一个附加收费,你直接在开发票的时候,加上这个数额开给对方就好了。
2017-06-15 19:51:08
你应该咨询法务部
2017-12-12 22:01:34
你好,这个是需要交所得税的
2020-11-14 20:01:24
那就是未按时缴纳的租金金额乘以百分之一
2022-02-17 0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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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小马 追问
2024-12-11 15:39
波德老师 解答
2024-12-11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