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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桐@吾童
于2018-05-30 22:21 发布 1950次浏览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30 22:22
你好,按税法规定是发出货物就需要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的
吾桐@吾童 追问
2018-05-30 22:25
有人说,根据2011年税总第40号公告,如果已做暂估收入,可以不用申报此笔数,对否?
邹老师 解答
2018-05-31 08:31
你好,发出商品了就属于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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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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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桐@吾童 追问
2018-05-30 22:25
邹老师 解答
2018-05-31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