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第26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我们是属于技术开发服务,也开了0税率的普通发票,想问一下,技术开发服务的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优惠政策。
星の晴
于2024-12-26 10:06 发布 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12-26 10:08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 500 万元部分免征,超 500 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但从股权之和 100% 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此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开发实际费用按规定 100% 扣除基础上,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 50% 税前加计扣除,当年不足抵扣可结转,期限最长五年。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认定后按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要满足一定条件。
加速折旧政策: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 30 万元以下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30 万元以上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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