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醉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乙 为什么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是缺乏判断能力的显失公平,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呢?
喵喵
于2024-12-26 14:29 发布 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12-26 14:33
关于不是显失公平可撤销行为
主观上,显失公平要求一方利用对方劣势,若乙不知甲醉酒,就不符合。客观上,仅凭低价不能认定显失公平,还要考虑车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因素。
关于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醉酒一般不丧失或限制行为能力。若甲能表达卖车意愿,没有受欺诈、胁迫等情况,意思表示真实。且交易不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效。
关于可撤销的情况补充
若甲能证明乙利用其醉酒低价购车,或有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且显失公平,可在规定期限内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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