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评论
3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曲线~要不增,要不件
小二~回归直线法
加油呀。
1111
打卡打卡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