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不得转让事项为任意记载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汇票不得转让。故选C。【补充】 必须记载事项,是指依《票据法》等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的事项,例如出票时必须记明“汇票”“本票”“支票”,否则票据无效; 相对记载事项,是指除了必须记载事项外,《票据法》规定的其他应记载的事项,这些事项如果没记载,由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例如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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姣:不得转让记载属于任意记载事项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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姣: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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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小兔子:坚持加油成功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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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小甜瓜:加油加油加油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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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111111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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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沫????:加油加油加油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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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的野狼:加油加油加油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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