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B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D未达到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不符合条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A单个监事不行)。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学习
坚持就是胜利
30000*0.06-130-230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