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坚持就是胜利
坚持就是胜利
行可控,事不可控
税收滞纳金,不能抵税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