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培训服务和航空摄影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的“物流辅助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
航空培训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7.72/(1+6%)×6%=3.27(万元)


航空摄影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22.6/(1+6%)×6%=12.6(万元)


湿租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计税,适用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销项税额=199.8/(1+9%)×9%=16.50(万元)


干租业务按照有形动产租赁计税,增值税销项税额=245.7/(1+13%)×13%=28.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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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上岸:加油加油加油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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