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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和实质课税原则; 适用原则:法律效力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优位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新、程序从旧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2.税收规章: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税收法律: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船舶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3.中央税:消费税,海关征收的关税、船舶吨税等,铁路系统增值税,证券交易所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烟叶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除证券交易所外所有印花税共享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
2.税收规章: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税收法律: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船舶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3.中央税:消费税,海关征收的关税、船舶吨税等,铁路系统增值税,证券交易所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烟叶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除证券交易所外所有印花税共享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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