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核公司解散之诉。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1
(0/1000)
评论
锦绣前程:加油努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1天前
评论
首赞
期待的可能: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1天前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打卡打卡打卡
今日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
继续加油!
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签到
注会考试了吗
为仰视积聚资本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