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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销售商品而出租包装物取得的收入,应当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入销售额中,计算交纳增值税,因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 000+6 780)÷(1+13%×13%=13 780元。【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应纳税额计算》进行学习。
~本题是含税的,所以要先价税分离
~本题是含税的,所以要先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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