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人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一般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其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
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公账之差!
前提:有仲裁协议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