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以成交价格(300万元)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5万元)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4万元)为基础确定;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2万元),应当计入计税价格。(2)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应当计入计税价格,购货佣金不计入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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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醒:甲企业进口关税计税价格是311
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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