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农产品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入农产品的入账成本。该批农产品应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9%=4500(元),则农产品的入账成本=50000-4500=455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45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故选C。
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45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故选C。

40
首赞
(0/1000)
评论

阳艺12290442:加油加油加油
2天前
评论
首赞

圆圆大西瓜: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天前
评论
首赞
邱邱:加油加油加油
2天前
评论
首赞

微信用户:打卡继续加油
2025-03-20
评论
首赞
樱桃: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03-20
评论
首赞
加载更多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