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2、持票人超过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3、付款人付款时需要审查背书形式上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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