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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是恶意持票人,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戊公司是无对价取得票据的人。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丁公司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戊公司相应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庚公司是善意且已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享有完全的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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