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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扣除限额=12 000×30%=3 600元>3 000 元,可以全额扣除,因此郑某中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2 000-3 000)×20%=1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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