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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3至5月小规模纳税人按1%征收增值税,湖北免征
课程属性: 录播课 课时: 1课时
更新时间: 2021年04月01日
课程简介
本课程介绍了国务院于2020年2月25号下发的会议内容,包括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定向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低息贷款。四是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政策。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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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1节 共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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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率由3%降至1%,普票和专票都可以按1%开具,包括前台代开。
课程评价 2020-03-05 09: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