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二是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例:某企业为赵某、钱某每月各发工资3000元.但合同约定,赵某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钱某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即钱某收入3000元为税后所得,月末发工资时,企业会计处理为:
第一,为赵某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赵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15%-125=205元.
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3000
贷:现金2795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5
第二,为钱某承担税款时,由于钱某工资为税后所得,则需要换算为税前所得,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应为钱某承担税款为:[(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
计提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等241.18
贷:应付工资241.18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工资3241.18
贷:现金3000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241.18
(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缴所得税
承包、承租经营有两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分别涉及两个项目,一是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是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税.
例:2001年1月1日,杜-斌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1年,杜-斌全年上交费用20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65000元.杜-斌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每月费用扣减合计=65000-20000-800×12=35400元
2.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5400×30%-4250=6370元
杜-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自行申报缴纳,发包、出租方不作扣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发包、出租方在收到杜-斌缴来的承包费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其他收入20000
(三)支付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利息、股息、红利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时,一般由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缴税款,并记入该企业的有关期间费用帐户.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应付利润"等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等帐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例:**程师向一家公司提供一项专利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程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
该公司的帐务处理为:
1.借:管理费用50000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0
现金42000
2.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0
贷:银行存款8000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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