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所得可延期缴税吗
答:中新网2018年5月18日电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据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反映,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转让本公司股票在期限和数量比例上存在一定限制,导致其股票期权行权时无足额资金及时纳税问题,经研究,现就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所得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所得,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股权激励方式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股票期权所得应如何缴纳个税
1.个人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第一,施权时,不征税;
第二,员工行权时,按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价(当日收盘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在行权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以转让净收益,按工资薪金缴税。
第三,行权后股票再转让,获得差价,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员工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第四,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结合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
2.员工接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税务处理
(1)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2)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纳税。
(3)员工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权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详细介绍了股票期权所得可延期交税吗,也介绍了股票期权所得如何交纳个税。写的一名财务会计,或者是投资股票期权的个人,一定要搞清楚,股票期权可以延期交税。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之后,觉得不太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