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按实际填报。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
2、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
3、对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或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按月或按次计征税款项目的次月15日内办理。
4、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应在次月15日内办理。
5、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
(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至于A转B,把没实际出资的部分转给B,那么实际上就是0,因为这部分没有实际出资。所以在转让协议上体现双方都同意了,以0元价格A转给了B。后续B将承担A转给B那部分的股权责任,同时也要承担自己原有的那部分股权责任就可以了。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第四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第五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见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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