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补充资料其他可以是负数吗
在补充资料中专设“其他”项目是特定地用于表现“非经营活动”,使“经营性项目”受到影响的业务,其金额可以精确得到。“其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金额较小的盘盈(不作为差错更正而作为本期损益处理);
(3)、将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支;
(4)、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
(5)、本期由“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入的政府补助;
(6)、已计提尚未使用的专项储备;
(7)、根据诉讼进程计提的预计负债。
应该分析其他应收款明细科目,将负数的明细科目重分类到其他应付款科目,然后填列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上。
现金流量表可以计入负数吗
现金流量表的正表的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这三大块的现金净流量,以及汇率变动对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各业务活动出现的现金流量,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就不能出现负数了。
原因很简单。“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还能出现负数,不是说明单位卖了商品还欠了别人钱么?所以出现负数是不合理的。如果出现负数,就需要在编制调整分录时做出恰当的调整。
另外如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调整,在作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进行调整时,如果出现负数,应反映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里。
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将该金额重分类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能出现负数,这个理由就不必多说了,如果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都变成负数了,不用说,账肯定是做错了,需要先去检查账务。
现金流量补充资料其他可以是负数吗?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无论是正是负,都是正常的。上面的各项目理应和财务报表各科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比如,补充资料中,净利润就等于利润表中净利润,如果利润表净利润为负,那么补充资料项也肯定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