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免征条件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途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字[2002]33号)的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1995]5号)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补贴残疾人待业(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等.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京财社[2007]252号)做出了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为:补贴残疾人参加培训、教育和扶残助学费用;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及社区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旅游及多种经营;补贴残疾人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险费用;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为改善残疾人就业条件,用于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费用补贴及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费用;适当补助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费支出及有关就业服务费用补贴;组织就业困难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劳动费用补贴;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对"残疾人保障金免征条件有哪些"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残保金的设立对于我国众多因先天或后天失去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说是可以有效增加就业机会的.因为企业如果不按要求招聘残疾人,每年需要缴纳很大一笔费用,所以许多企业会聘用残疾人以节约这笔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