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设立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如何报税?
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
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报税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 每月1日-15日进行代理报税服务,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税金明细表";"各种纳税申报表".外勤会计到税务所上门申报.专人负责网上纳税申报.
增值税相关内容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资料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当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想要知道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一定要认真阅读上文,会计学堂小编在文中对此做了具体的分析,分公司不算独立法人,不具有法人的资格,这个是在公司法里有明确规定的,此外我们还对分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以及增值税的一些内容进行了分析,希望这些内容都能帮到你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