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加工产品怎么做账
核算较细的工业企业,每件产品都有工时定额,也就是说,生产一件某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计划耗用的时间,另外还设定了每小时的工值.那么该产品的人工费等=工时数*工值,所有产品的人工费之合就是本月应付给工人的工资总额.这个工资总额如何分配到个人户上呢,要根据企业的工资考核办法,比如说:本企业是底薪加计件,那么要结合每个工人的生产计件和考勤天数来编制每个人的工资.其总工资额不能大于定额工时.
月末,成本会计根据入库产品计提其工时定额,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应付工资薪酬--某某车间.
各车间统计人员,根据计件情况及工资底薪情况编制工人工资发放表,经薪资会计复核后发放
借:应付工资薪酬--某某车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因车间生产有淡旺季,其工资可以有余额,以保证工人工资在年度内各月发放的均衡性.年度终了,可将结余的应付工资确认不再支付的情况下,结转到当期损益.
借:应付工资薪酬--某某车间
贷:营业外收入或直接冲减当年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结余额较大或亏空较多,可分析考虑调整下年度定额工时.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算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于移动使用时纳税.
计算公式为:(实行从价定率计税的)应纳消费税=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计税的)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价定率计税或复合计税(从价部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销售额:
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的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无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中"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企业自行加工产品怎么做账?整体上来说,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介绍资料后,相信你们都知道企业在生产产品的时候都是有工时定额的计算,如果你们看完上文资料后对此会计分录还有什么其他问题,不妨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这里有很多专业的老师给你们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