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2018年初级考点:进项税额

2017-09-05 11:18 来源:网友分享
1187
平凡的脚步也可以走完伟大的行程,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尚未开始,很多考生在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很茫然,看看小编整理的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努力备考初级。

经济法基础2018年初级考点:进项税额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凭票直接抵扣和凭票计算抵扣

1.增值税扣税凭证

(1)种类:

①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收购发票。

④农产品销售发票

⑤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2)进项税额抵扣期限

进项税额抵扣期限

2.凭票按票面注明税额抵扣

【规定】: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注意】:

【1】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准予依法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一般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3】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作为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汽车、摩托车、游艇除外),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自用,可以抵扣购进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5】(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2)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凭票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blob.png

今天的知识点总结到此就结束了,大家看完后“乘热”做一做练习,强化一下刚才所学的内容!更多优质好题,尽在会计学堂。喜欢就关注会计学堂一起来学习吧。

更多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模块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