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须知
一、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出现哪些情况证书被扣留,不予发放?
①考生提供的学历证、职称证,经验证确认为伪造证件,该考生的合格证书不予发放。
②考生提供的毕业证明,若为国家不承认学历的,则该考生的合格证书不予发放。
③考生提前报名参加考试,未达到有关文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该考生的合格证书不予发放。
二、参加全国统考,由国家统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答:凡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统一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随资格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如何处置?
答:考生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考试证书之后,按照规定,须及时将《资格考试登记表》交本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切勿自已留存。
四、领取证书时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考试有哪些?
答:从2004年开始,凡报名时已经进行资格审核的职(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全程网上报名的职(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会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
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2017年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所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考生们认真看完,以免在领取证书时出错错误,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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