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成本怎么处理
商业折扣这个词汇,想必每一个会计都不陌生.小编还依稀记得大学期末考试的时候经常喜欢考计算商业折扣金额的题目.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在新收入准则下,商业折扣是如何处理的.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售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或购买行为频繁等原因,给予购货方价格方面的优惠.
对于"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相比原准则,新收入准则有了更明确、细致的规定:
对于合同折扣,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
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在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然后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
新收入准则,将"商业折扣"转换成"合同折扣",因为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都是以"合同"为依据,不论该合同是否真正存在.
将"商业折扣"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这个还比较好理解,但关于"余值法"估值的具体内容,需要我们引申至新收入准则的其他条款来理解.
新收入准则第二十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确定单项履约义务的价格时,企业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应作为确定该商品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在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情况下,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而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的单独售价后的余值,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综上所述,企业在确定"商业折扣"时,需要先将"商业折扣"分摊到与之相联系的商品上,后采用"单独售价法"、"市场调整法"、"余值法"等方法确定与"商业折扣"相关商品以及非相关商品的收入."商业折扣"还是收入的减项,但在确定具体冲减哪项收入时,具体的操作规程有些许的变化,我们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尽量使用新准则的内容,这样也有利于我们尽快的掌握新准则.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同时发生的会计处理
1.首先要明白它们的定义:
(1)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了促销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即净额)确定收入.
(2)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尽快付款而提供的债务扣除.一般现金折扣的表示方法为:
2/10,1/20,n/30(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没 有现金折扣,最迟的付款期为30天).
2.再来看会计处理;这里会计处理是有先后顺序的.
在销售发生商业折扣时直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计入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现金折扣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应收帐款
商业折扣成本怎么处理?上文给大家讲到了商业折旧的会计处理,销售时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入账,同时还给大家解读了新准则下的商业折扣成本相关内容,有需要的小伙伴不妨认真阅读并牢记,在以后的工作中就能得心应手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