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销项税额如何核算
1)一般商品以旧换新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
鉴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其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该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换出的作为销售,换进的作为购进,购进的如果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反之则不能抵扣,以不扣减旧货物的销售额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比如:1、我们去电器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拿家里的旧电视机换了一台新的电视机,旧电视机作价1000元,新的电视机卖4000元,这个时候电器城应该要交多少税呢?用4000/(1+17%)确定销售额
2、 但是如果是拿金银首饰去换的话,这个就可以在4000中扣除1000,即可以用(4000-1000)/(1+17%)销售额作为销售额,因为金银首饰一般可以视作现金等价物,可以看作是货币的一种形式,因此是差额销售额计税.
以旧换新如何缴纳增值税
1、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销售额=新旧货物之间的价值差额除以(1+货物对应的税率17%)销项税=新旧货物之间的价值差额除以(1+货物对应的税率17%)×该货物适用的税率17%
2、一般物品进行以旧换新销项税的计算方法:
销售额="以旧换新"的新销售货物数量*单价销项税="以旧换新"的新销售货物数量*单价*17%
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也就是说以旧换新要按照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两个业务活动来进行核算,销售额和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20000元是扣减旧电器后的价格.新电器销售价格应为23400元,旧电器折价3400元,所以实收零售价格才是20000元.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 12月28日国税发〔1993〕154号)例如,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视机,开出普通 发票20张,收到货款6万元,并注明已扣除旧货折价1万元,本月销售额是多少?2006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10台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取得现金净收入为22400元,每台收购金额是100元,同时回收10台旧冰箱.
所以:400x100x17%=6800(元).
以旧换新销项税额如何核算?上文给大家分别讲到了一般商品以旧换新和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两种情况的进项税额核算,还通过案例的分析讲解了以旧换新增值税的缴纳,关于以旧换新的财务知识本文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